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z局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WTZB-2016-58
2、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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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单位:元) |
投标保证金(单位:元) |
简要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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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堂劳务服务 |
餐饮 |
2年 |
821760 |
16000 |
为采购人提供提供劳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务局 |
黄河/0591-83536336 |
福州市仓山区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04日至2016年11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司网站办事指南http://www.fjzxzb.com/news/html/?468.html)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或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
6、项目联系人:陈华颖
联系电话: 0591-87616211转815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10@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7、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境内企业;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①投标供应商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
②投标供应商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i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8、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4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f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14、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