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询价项目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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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保证金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 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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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氟龙采样滤膜等试剂采购 |
检测 |
1批 |
120000 |
2400 |
特氟龙采样滤膜等、详见询价内容及要求 |
福州市金鸡山路32号 |
3、发售询价文件时间: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4、发售询价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h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5、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询价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至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谈判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联系电话:0591-88318332、87530730转814
E-mail:zxzb02@126.com
7、报价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其他具体详见询价文件规定。
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5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10、询价时间:[2016年08月15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11、询价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2、文件售价及要求:询价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p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14、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9日